我校拟对科教城校区南广场路面塑胶铺设工程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发布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南广场路面塑胶铺设工程
二、项目预算: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万元)
最高限价: 19.5万元
三、项目施工及材料要求
1、地点: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南广场
2、工期要求:中标通知收到后3天签订合同,须在2021年8月20日前完工。
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南广场路面塑胶铺设工程应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区域内部及外部清洁和安全,并及时解决由施工造成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与标准。
3、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6330168
4、施工材料要求及报价(见附件)
报 价 单
序 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暂估价 | |||||||||
1 | 040203009001 | 塑胶底层 | 1、材料品种:灰色EPDM塑胶底层 | ㎡ | 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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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40203009002 | 耐磨层喷涂 | 1、材料品种:耐磨硅PU | ㎡ | 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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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40501002001 | 排水管铺设 | 1、做法:每隔3米放置一根2米长的半圆形铝合金走水槽,内宽30mm,内高11mm | m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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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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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报综合单价及总价,综合单价含原材料、辅料、人工、设计、运费、文明施工费、税金等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竣工结算时中标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
1、推荐品牌(见附件)
2、做好施工时工程的防护措施,一切责任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每次施工完毕,及时清运所有垃圾。如垃圾清理不及时,将扣除审计价的2%。
3、材料货到现场时,所有原材料应保持原厂包装完好,并附带生产厂家合格证、检测报告原件。如检测报告原件与文件要求不一致,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查验后方可拆包施工。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必须服从学校要求,一切安全责任由承包公司承担。
4、施工方案:1.底层铺设25mm灰色EPDM塑胶层,规格为1∽3mm灰色EPDM颗粒与环保型聚氨酯胶水按5:1比例混合搅拌均匀后,按厚度25mm,宽度2m均匀铺设,每隔3m放置一根铝合金走水条。底层塑胶固化后,喷涂灰色硅PU耐磨层,平均厚度1mm。
5、本项目的原材料材质、材料型号、施工工艺、施工方案,中标单位需要提交书面方案与相关证明材料供甲方审核同意方能进行施工。
6、EPDM颗粒、胶水及耐磨硅PU应满足新国标GB36246-2018标准。
7、质保期:至少2年。
8、最高限价为19.5万元,否则为废标。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本次学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响应;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参加本次学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体育场地或者塑胶场地施工等内容;
3、提供EPDM颗粒材料供应商授权书,并盖EPDM颗粒材料供应商公章。否则作为无效响应。
4、参与本项目竞标的竞标单位需提供所投尺寸≥200*200*25mm的成品样品一块。如样品不符合或不能满足技术参数要求,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标文件。样品颜色灰色。
五、投标文件内容
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开标前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该项无需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6、不少于2份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7、竞争性谈判报价单,格式按本公告中“报价单”。投标报价单须有综合单价(按每平方米计算)和总价,并附上详细报价分析表。竣工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不变,任何情况本工程所涉及措施费均不调整。
8、投标人投标本项目的材料品牌及样品。样品按本公告四(二)4款规定制作。
9、其他评审相关材料:本公告四(二)3款规定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须密封、盖章、骑缝章
六、付款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结束资料归档后付至审定价的90%,余款质保期后付清(质保期至少两年)。
七、评标: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采购人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八、违约责任:
1.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其进行重新施工,并达到规定质量要求,费用自理,并有权扣罚工程款。
2.施工单位延期完工的,每延迟一日另按工程总额的千分之一罚款。
3.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得将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将追究违约责任。
九、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上网公示7天,2021年7月 26日至8月 3日下午14:00点截止。
2、投标单位投标文件须于2021年8月 3日下午14:00点前送至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5#辅楼310室,延迟送达则投标无效。
3、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6330168
4、本项目开标时间:2021年7月 26日至8月 3日下午14:00点。
十、由学校组成招标评审小组,对投标单位进行合规性评审,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单位中标。
常州大学
2021年7月26日